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食品工业 >台湾地区制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标示相关规定

台湾地区制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标示相关规定

     

摘要

2016年4月1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938号公告,订定“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标示相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生效。一、本规定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八款规定订定之。二、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应注明“供食品接触用途”或等同意义字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