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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医保局推动“互联网+”医保建设针对将互联网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费用纳入医保结算体系的建议,国家医保局近日作出答复。国家医保局表示,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经相应备案程序后,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框架下,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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