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察

             

摘要

确立“药师法”需要定位清楚,岗位职责才能明确,才知道承担什么责任。更重要的是需要重新确立药师业务的商业模式,传统的“材料+劳力”模式已不适合目前药师执业模式的形成,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具有服务标准和可量化可评估可计算的执业模式,才能真正让药师服务好患者,协助患者减少不必要的药害事件以及节省医保节省成本,而不是让药师成为搬运工或营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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