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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制度与中国文物特色——新中国文物保护制度的背景考察之一

     

摘要

新中国成立之初,经过短暂几年的探索,开始对全国的不可移动文物实行"文物保护单位"式的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绝非空穴来风,也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有着多种的背景与基础,这其中,中国文物的固有特色是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平面布局的集群性、内部功能的多样性、主次等级的差异性、相互之间的和谐性,即是中国不可移动文物的鲜明特征,并与西方有着显著的差异,由此构成了施行至今的文物管理"单位"制度的根本依据.笔者特据此进行系列考察和探讨.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1年第1期|22-26|共5页
  • 作者

    王运良;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7 06: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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