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老区建设 >黑龙江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黑龙江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摘要

黑龙江省决定提高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据悉,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447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764元提高到35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96元提高到6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764元提高到4300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