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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辛“狗咬人诈捐”事件

     

摘要

媒体观点摘编 《广州日报》:杜绝“骗捐”从改革慈善机制入手 透过安徽这件事,我们应当看到当事人的无奈,同时也应再次反思慈善救助机制所存在的缺憾。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慈善法,各地自行制定的慈善救助办法基本上都对申请救助基金的求助人,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且申请程序繁琐。因此,遇到重大疾病或突发伤害,许多人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官办慈善基金。能不能改变这样一种局面?比如,慈善机构采取垫付的方式,让有困难的病人在申请之初.就可凭医院证明拿到部分补助。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抵扣。对于任何形式的“骗捐”行为,则都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无论其是否真有困难——救助归救助,追责归追责,两者可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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