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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研究

         

摘要

2016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对非税收入征收主体做出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可以直接征收,或者委托其他部门和单位征收.然而,2018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首次提出税务部门除了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以外,非税收入的征管职责也由财政等部门转移至税务部门征收.2018年7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2019年1月1日起,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开始划转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在逐步承接了非税收入的征管职责后,仍然需要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需要针对非税收入的征管特点,研究制定与之配套的制度办法乃至在法律法规层面予以完善,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法制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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