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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转移部分职责给中介组织

         

摘要

正 最近,交通部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将部内有关司局的部分职责转移(委托)给中介组织或单位承担: 如体改法规司将部属二级(含二级)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一般性的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审批权下放给部属一级单位,采取向部报备的方式。组织推广交通企业设备新技术,指导交通企业设备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列项和协调闲置设备的调剂等工作移交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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