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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财税分析

         

摘要

视同销售是一种税务行为,并且是在纳税人的商品或者劳务发生转移后产生的税务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8种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尽相同。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无偿赠送给其他人这两种行为在会计上均不确认销售收入,货物的发出中按成本结转,其他则确认为销售收入,应作主营业务收入处理。为什么同是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上却存在差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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