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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审计文书送达的法律风险

         

摘要

审计文书送达,是指审计机关在执行审计行政行为中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审计文书送交当事人的行为.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法律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以审计通知送达标志审计行为的开始,以审计报告、处理处罚书送达标志审计行为的结束,送达是审计中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审计活动.在全面依法审计的背景下,正确执行审计送达制度是保证程序正当从而实现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个别基层审计人员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对审计程序的执行缺乏足够的重视.笔者从理论分析、法律风险和改进建议等三个维度对审计文书送达进行具体分析,供大家参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审计 》 |2019年第13期|53-54|共2页
  • 作者

    袁小龙; 刘泉;

  • 作者单位

    石首市审计局;

    石首市审计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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