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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摘要

<正> 1.审计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审计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审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生效后,其内容具有不可否认的公定力和不可随意变更的确定力,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又称不可变更力。审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对人和整个社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对于作为行为主体的审计机关、非依法定程序和理由,不得随意改变其行为内容或就同一事项重新作出决定,不能在作出审计结论、审计决定或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后任意变更。 (2)对于相对人来讲,审计行政行为的内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审计 》 |1995年第11期|37-37|共1页
  • 作者

    张广春;

  • 作者单位

    审计署科研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政策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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