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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财务审计的“四结合”法

         

摘要

<正> (一)审查帐目与调查取证相结合。在查阅帐目凭证的基础上,搞内查外调。内查本村负责人、当事人,外调乡政府、计生办、土地、民政、水利等部门。核查与本村的经济往来,重点查计生、水利、宅基、财政等种种返还款,看是否如数入帐。 (二)张榜公布与群众举报相结合。每进驻一个村,都要根据村庄大小张挂2—3个举报箱。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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