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档案》 >县档案馆工作暂行通则

县档案馆工作暂行通则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通则。第二条县档案馆是中国共产党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委)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档案》 |1960年第4期|P.9-10|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G6;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