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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改进县极机关的文书、档案工作

         

摘要

今年四月间召开的党的第二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一共研究和通过了四个文件,现经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下达。这是县级机关文书、档案工作者早在盼望的好事情。现就县级机关如何执行“中国共产党县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县级办法)提些意见,供各地参考。第一、组织好业务学习。县级办法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的原则制订的。因此在执行贯彻县级办法以前,预先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机关有关同志进行业务学习是必要的。学习要先把县级办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档案》 |1956年第12期|P.8-10|共3页
  • 作者

    陈克明;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G6;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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