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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为电子档案管理提速

         

摘要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弓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数字化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政府行为迫切地需要有效的约束和保障。该法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从而在法律上填补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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