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动物检疫 >从一起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看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从一起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看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摘要

2021年5月,A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未按规定建立购销记录两种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对该公司处以没收35瓶兽用生物制品及违法所得2550元,并处罚款7200元的处罚决定。本文从该案件查处过程中的产品认定、案件定性、罚则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农业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的适用情形,以期为规范案件查办,彻查违法行为,完善处罚举措提供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