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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与危害食品安全之罪

         

摘要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接踵而来,还有"牛肉膏""硫磺姜""毒豆芽""地沟油"……频繁发生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国家形象,国人对此深恶痛绝。近期,"餐桌保卫战"全面打响,刑法修正案(八)和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为食品安全再次"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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