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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6项规定整治土地开发项目

         

摘要

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近日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作出6项规定,以加强土地资源工作。这6项规定具体内容为:一是资金投入由原来的社会资金投入改为国家投资;二是列入后备资源的土地,按开垦项目进行管理;三是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按建设项目来立项,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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