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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后的管理者行为及其经济效果——基于格力电器的案例研究

         

摘要

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改进,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方式规范和促进管理者的经营行为.在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100多家上市公司中,格力电器是为数不多的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之一.笔者以格力电器为例,分析其在股权激励之后的管理者行为及其经济效果,并提出几点相关建议.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 (一)公司成立及上市发展. 格力电器的前身是珠海市海利冷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扩募和股权转让,公司更名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11月上市流通.自1996年12月以来,公司实施了多次送股、配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05年,格力电器的母公司——格力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控股持有公司58.6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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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会计年鉴 》 |2011年第1期|736-7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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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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