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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开展中央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

         

摘要

本刊讯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62号)。《通知》说: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督促中央企业总部及所属独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下属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作为行业排头兵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各中央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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