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魅力中国》 >浅议认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若干问题

浅议认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若干问题

         

摘要

cqvip:近年来,各类有针对性的商品推销短信、推销电话成为广大群众的一大困扰。你买车了,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推销电话随之而来;你买房了,各家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又随之而来。随着营销方式、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搜集、传播、滥用,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活动越来越猖獗,法律救济凸显乏力。

著录项

  • 来源
    《魅力中国》 |2014年第7期|305-305|共1页
  • 作者

    彭安岩;

  • 作者单位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

    江苏徐州221116;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