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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加大公务员培训考核力度

     

摘要

在捷克,公务员一般被称为“国家工作人员”或称“国家职工”,包括国家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和国家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加入欧盟的条件之一,捷克制定并通过的《公务员法》将在2012年正式施行。为解决目前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问题,提高公务员专业化水平,捷克政府加大了公务员就职前的培训考核力度。大学生毕业后申请报考公务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申请者被录取后,要以“见习生”身份接受为期一年的专业培训,由用人单位委派“导师”进行培训。培训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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