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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宪政体制下纳税人权利的保障

     

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合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于立法的滞后.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已成为当前一个极富现实意义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纳税人权利的宪法保护”.指的是宪政意义上的财产权是一种先于国家赋税权力的绝对权利,不证自明的公理权利。税收是基于这种财产权基础上的社会契约之债,国家和人民之间的法益交换契约所确定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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