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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的完善

     

摘要

特定情形下的证人作证特免权,是反对强迫自证己罪、 维护特定社会关系、 保护人权等思想在诉讼中的重要体现,也是诉讼民主化、 文明化的必然要求.追究犯罪活动虽然是刑事诉讼的目的,但也并不是唯一目的.本文从我国实际出发,在证人作证特免权主体范围、 适用阶段、 具体操作程序、 配套措施等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与建议,以求完善新 《刑事诉讼法》 中对特免权规定的不足,从而发挥特免权制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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