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商情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摘要

无权处分本是物权法理论中的一种制度,规定静态的财产关系,善意取得本是债权法理论中的一种制度,规定动态的财产交易关系.二者互为条件、相互制约,一方无权处分了物,另一方才可能善意取得此物;反之亦然,一方善意取得某物,另一方必定无权处分了此物.无权处分原因,善意取得是结果,两者因果关系的桥梁是表见代理,撤销制度则是前三项制度在法律适用方面的程序保证.

著录项

  • 来源
    《商情》|2013年第5期|243|共1页
  • 作者

    侯砚文;

  • 作者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030006;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无权处分; 善意; 制度;

  • 入库时间 2022-08-18 02:13:02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