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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机构机制在开发区治理中的运用——以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为例

     

摘要

法定机构治理模式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将决策权和执行权分开,是“企业化”运行的政府,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政府和市场的效能。法定机构在我国开发区当中已经得到具体的运用,中马钦州产业园作为广西第一个探索法定机构治理模式的产业园,以中马钦州产业园为分析对象,对法定机构在开发区治理中运用的探索具有典型意义。文章是从法定机构的概念以及中马钦州产业园法定机构的运行状况分析,探索法定机构运行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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