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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中国信托业的六大缺憾

         

摘要

信托的基本职能应该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现代金融信托业的发展逐渐向业务多元化方向发展,不同的国家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经济条件采用了适合本国的经营模式。我国自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79年10月成立之后,信托业有了极大的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曾经做出积极贡献。但由于其定位不准,业务范围不清,监管不严等多种原因,使相当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存在严重支付风险,少数信托投资公司违法违规经营,已经资不抵债。所以我国开始决定对信托业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大规模的整顿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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