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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4年9月20日财税2004153号)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著录项

  • 来源
    《商贸与会计》 |2005年第5期|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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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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