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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并政发[2019]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现将市公安局《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2019年10月18日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市公安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我市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及《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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