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国家林业局公报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摘要

国家林业局令第46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已经2017年9月29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2017年11月1日第一条为了规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猎获物价值、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评估活动,适用本方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