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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摘要

cqvip: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十八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28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19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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