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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的决定

         

摘要

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7月10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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