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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计委《关于改进我区计划体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摘要

<正>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计委《关于改进我区计划体制的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试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计划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范围很广、很复杂的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积极而稳妥地推进计划体制的改革。关于区计委管理的工业交通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目录、指令性计划商品目录和供应出口商品目录、统一分配物资目录,由区计委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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