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调整食糖经营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调整食糖经营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为了搞活食糖流通,调动各方面经营食糖的积极性,确保糖业的正常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食糖经营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发《1991》6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食糖经营管理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食糖管理和销售形式。食糖收购调拨计划由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取消工商企业食糖收购比例。1991/1992年榨季国家规定上调的食糖,要保证完成,其余食糖的销售,可以实行工商联销或由糖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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