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城市副食品基地恢复生产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城市副食品基地恢复生产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市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今年7月上、中旬,我区部分市、县遭受特大洪水袭击,一些市的蔬菜、养殖副食品基地被洪水冲毁,部分蔬菜、豆制品加工厂和饲料厂生产设备、原料、产成品被淹,损失惨重。为了使城市副食品基地和饲料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作如下通知:一、各市在安排救灾资金时,要重点安排副食品生产基地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生产急需的资金。二、各市在安排救灾化肥时,要安排部分给受灾的蔬菜基地恢复生产。三、自治区决定从自治区级副食品风险基金中拿出一定资金扶持灾区副食品生产,各市也要从本级副食品风险基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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