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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摘要

正桂政办发[2012]18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加强对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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