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关于重申业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着装委字[1992]2号,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按照执行。一、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对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审计、监察、财政、治理"三乱"办等部门的力量,对统一着装问题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清理,严格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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