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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试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

     

摘要

腾冲县在腾越镇党委试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告诫对象主要指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能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未达到党纪处分和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该制度主要针对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观念淡化,意志消沉,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等十二种表现形式进行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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