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附言

         

摘要

<正> “人名用字能否简化?”这个问题也许提得并不确切,我们想问的只是“文徵明”的“徵”字、“钱锺书”的“锺”字之类人名用字能否简化。类似这一方面的用字,即使在教科书、工具书中,也是一片混乱。它不仅使新闻出版工作者感到无所适从,而且还使我们对语文政策的理解,出现了明显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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