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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不是“码”

     

摘要

2015年3月14日人民网等众多网站纷纷转载一条新闻《女司机飙车时速226公里几乎赶上飞机起飞速度》,报道:“一名女司机,借来朋友的奥迪车开上了高速公路,由于车子性能好,她竟然直接飙到了226码的时速,不仅成为了安徽省二月份的‘超速王',还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的严厉处罚。”通常所说的“公里”是法定计量单位“千米”的俗称,新闻标题中“时速226公里”的说法无可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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