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摘要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通知 就贯彻新法和实施条例提出意见本刊讯针对一些地方对新法的一些条款理解不准确、影响了新法正确执行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针对地方在新法实施过程中普遍对如何理解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60%折抵的问题,指出: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非农业建设用地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都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履行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补充耕地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如果占用耕地的单位自身没有条件按照法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