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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摘要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处理,也可以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说法对吗?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3、国家有关部门对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监督抽查,检验所需的费用,是否应由被检企业支付?4、《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存在缺陷中所谓“缺陷”是指什么?5《产品质量法》规定,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这种说法对吗?6、《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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