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支部生活》 >规范“两委”关系的的三个措施

规范“两委”关系的的三个措施

         

摘要

<正> 在推进村民自治过程中,怎样规范农村"两委"关系和村级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新课题。去年,房山区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对全区463个村的"两委"现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分别召开了乡镇机关干部、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及村民代表的专题座谈会,对农村"两委"关系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归纳了"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产生的4个原因:一是少数村委会成员对村民自治缺乏正确理解,错误地认为村委会是全体村民选的,村民自治就得村委会当家,党支部成员是党员选的,只要管好党员就行了,无权参与村民自治工作。二是少数村党支部成员思想观念不适应新的形势,领导方法仍然是"全面管、管全面、包办一切",不能尊重村委会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对村委会的工作不支持。三是"两委"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权限不清晰,由此造成了彼此位置找不准,相互争权或推诿扯皮。四是村级组织缺乏与村民自治相适应的议事规则、办事程序和相关制度,使村"两委"的工作因缺乏制度规范而是非不清、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