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北京支部生活 >“还”字带来的麻烦

“还”字带来的麻烦

     

摘要

张玉2002年年底遇上了一场令他叫苦不迭的官司:自己被债主告到了法院,提出了比借据上多出好多的偿还金额,法院还支持了债主的诉讼请求。张玉和债主高宝既是邻居又是同事。两年前,张玉向高宝借了14000元。2002年7月,张玉归还了部分欠款。他是个细心人,重新给高宝打了借条,借条上写道:"张玉借高宝人民币14000元,今还欠款4000元。"张玉向高宝保证一两个月还清,没想到那段时间张玉手头儿紧,一拖又是小半年。高宝一催他就说还,可到了也没还上。情急之下,高宝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张玉尚欠其债款1万元,请求返还。张玉接到起诉书副本后,找到办案法官,称自己只欠原告4000元,这一点借条上黑纸白字写得明明白白,谁也抵赖不了。他想:有这张借条,官司准输不了。万万没想到,法院作出了出他意料的判决:张玉须在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高宝返还欠款1万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