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支部生活》 >物业公司无看家义务

物业公司无看家义务

         

摘要

<正>去年11月,赵先生在某小区租了一套楼房办公,谁知房子刚租了不到1个月,就发生了盗窃案件,房内的电脑、打印机、微波炉等物品都丢失了。赵先生随即报了警,经公安机关勘察,客厅阳台塑钢窗上的锁被人从窗外撬开,是一起撬窗盗窃案件。赵先生认为是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他多次找到物业公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