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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为救济院院长龚齐振于六月一日就职事致市政府呈(稿)(1934年6月8日)

         

摘要

案据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龚齐振呈称:“窃奉令后,遵于六月一日到差任事。除关于接收暨依据改组实施各计画办理各节另行呈报外,理合呈请备案,并恳转呈鉴核。”等情。据此,除指令外,理合备文呈请鉴核备案。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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