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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整理“旧志”的基本方法与学术规范——以清光绪《叙州府志》为例

         

摘要

所谓“旧志”,盖指1914年以前官府主持所修的地方志书。其共同特征主要是使用繁体(包括若干历代异体、别体)汉字,以文言文编写、不加标点且竖排印刷的“白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社会、政治、经济等都已发生很大变化,因此,蜀中各地都在对旧志进行整理,标点、注释印行,以俾更多人读得懂这些前代方志之书,有益于存史、育人、资政,功莫大焉。然而纵观经过整理的这些旧志,相当一些未能进行学术意义上的校勘,标点亦偶有失当;至于所谓注释,则大多是对辞语进行训诂,而于传人物、考制度、究职官、详名物、明地理的笺注粗疏,对读者读懂旧志帮助并不太大。明确整理的基本方法和学术规范,业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旧志整理工作的一项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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