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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志编委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摘要

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省志编委行政权力——“对地方志书出版程序及志书内容进行检查”.在全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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