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简帛》 >言論與秩序:嶽麓秦簡所見秦代的言論規範

言論與秩序:嶽麓秦簡所見秦代的言論規範

         

摘要

言論與社會秩序密切相關,秦通過立法和教育的雙重手段對當時社會中的不當言論如"妖言""誹謗""詈駡""欺瞞"等予以規範和引導。"妖言"具有"反逆"的特征,但"反逆"並不是"妖言"罪的獨有特點,不是其區别於其他言論罪的標志。秦代"妖言"可能並不語涉神鬼怪異之語。"行訞"與"妖言"或不同,其所涵蓋的範圍可能還包含其他語涉"反逆"的言論罪。學界對秦言論政策的評價有待再認識,應肯定秦言論規範體系構建的積極作用,同時也應看到"焚書坑儒"、秦二世曲解言論之法,打擊異己等極端言論政策的消極後果,客觀上造成了秦的二世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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