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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前澳门审计制度管窥

         

摘要

明清时期,澳门属广东省香山县管辖。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殖民者和商人,以晾晒受潮货物为由登上澳门,成为他们窃居澳门的开端。鸦片战争之后,在光绪十三年(1887),中国与葡萄牙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中葡会议草议》,条约中载明:葡国“永驻管理澳门”。自此,澳门成为了葡萄牙的殖民地。1979年中葡建交,双方就澳门问题达成谅解,明确澳门是中国的领土。当澳门回归祖国之际,兹据有关资料,对回归前澳门的审计制度作一简述。澳门的审计监督采用司法模式,审计机构称之为审计法院。澳门审计法院成立的依据,是1991年葡萄牙共和国议会颁布的《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该法第六条规定:“澳门地区有第一审法院、审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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